沙特阿拉伯内阁近日通过了一项针对在沙特没有地区总部的外国公司的合同规定。这项规定由王储穆罕默德·本·萨勒曼主持的内阁批准,并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政府此前已明确表示,自该日期起,将不会向任何总部设在沙特境外的外国公司或商业实体授予合同。此举旨在鼓励外国公司在沙特设立地区总部,从而更好地融入当地市场并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据沙特通讯社报道,内阁还对今年的经济成果以及有助于实现2030年愿景目标的发展计划和项目进行了审查。沙特投资部此前宣布了为在沙特设立地区总部的外国公司提供一系列福利,包括税收优惠。
在11月,沙特投资部长Khalid Al-Falih透露,已有180多家公司获得在沙特设立总部的许可。尽管如此,内阁会议并未透露可能对外国公司实施的具体规定,目前尚不清楚政府是否会将合同授予在沙特没有地区总部的公司。
此外,内阁还对政府机构在2023年数字化转型衡量指数中取得的进展表示赞扬。部长会议指出,在国际电信联盟发布的2023年信息和通信技术发展指数中,沙特在二十国集团国家中排名第二。
会议还批准了沙特中央银行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管理局关于金融创新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此外,内阁还批准了王国与土耳其和荷兰政府之间的两份能源谅解备忘录,同意与摩洛哥签署知识产权领域的谅解备忘录,并与智利签署航空运输服务协议。
总的来说,沙特内阁的这一系列决策旨在促进国内外公司的投资和业务发展,进一步推动沙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本文来自阿中产业研究院整理。阿中产业研究聚焦中东商业机会,为中国企业在中东发展提供落地服务,涵盖商业咨询、公司注册、财税服务、人力资源、物业租赁、投资融资等。